路過三創摸一摸電子書閱讀器,在我腦內引發了一連串的想法,我們真的需要可以賣二手的電子書嗎?
路過三創摸一摸電子書閱讀器
- Hyread本土品牌開放式系統,原生整合圖書館資源很方便
- Boox硬體規格給最大方,產品線多樣又有手機型
- Readmoo機型輕薄好看,遊戲化體驗與mobile app很讚
- Kobo封閉式反應快,側邊直接快速調節亮度的功能超級重要
其他幾家沒摸到多少就不提了。
所有權與使用權
最近在思考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問題,目前所有的正版電子書似乎都是使用購買使用權的方式,這樣既無法販賣二手書,也不能把書分享給朋友、家人,當公司本身調整書目或政策時,讀者也只能單方面接受。
似乎也有其他人嘗試過用不同的商模或是技術,嘗試讓電子書找到一個可以平衡「所有權」與「利益」的解決方法,但目前看不到一個夠好的解答。這樣思考下來,我產生了一個想法:與其追求讓電子書可以像紙本書一樣二次販賣、交換或是永久保留,不如針對電子書的後設資料來下手,用白話文來說,就是「讀書筆記」,讀書筆記可以被自由地交換、販賣,那我們還需要擁有一本書嗎?
筆記與書
先撇除小說類,讀一本書,如果沒有將書上的知識消化、內化再實踐出來,如果對我們的做事方式、思想產生改變,那我們真的有讀過這本書嗎?雖然同一本書可以對不同的人產生不同的啟發,但同樣的,閱讀一本書之後寫出的讀書筆記不也可以嗎?更進一步說,現在坊間許多書籍,說是綜合了前人理論與作者想法的讀書筆記也不為過,我甚至可以大膽地說近年出版的書籍之中,每一本內提到的理論、做法、心法都可以向前追溯到另一本書,那新出版的書不也能被視為是一種讀書筆記嗎?
照這個思路繼續延伸,讀書筆記也是書,也可以販賣、轉讓,那在市面上販賣的書籍與自己的讀書筆記有何不同呢?為什麼他們寫的筆記可以印刷上百上千本,甚至可以賣錢呢?我覺得主要的理由有三:篇幅、格式、洞見。
1. 篇幅
這點非常顯而易見,如果在書店看到一本書只有三頁,或是電子書打開來只有三頁,不管裡面的道理再有用、再精華,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覺得太貴或是感到疑惑。因此在一定的篇幅內,即便基本的道理已經被闡述出來,作者通常還會加上一些舉例,或是議題的延伸,確保讀者真的可以理解作者的意思,自然篇幅就長了起來。反過來說,太過簡短的敘述,會讓讀者有更多可能的解讀方向,反而不一定能精準傳達作者的意思。一般在網路上被稱為讀書筆記的文章,短則四、五行字,多則四五千字已是長篇幅的筆記了,與常人認知的一本書數萬字相差甚遠。
2. 格式
一本被出版的書,其實內部的格式與資料結構都是被定義清楚的,至少有標題、副標、目錄、推薦序、自序、前言、本文、後記、附錄、版權頁等等,編輯也會建議作者依據內容進行分段或改寫,作者產出的內容會要被格式化成「編輯與讀者認為書該有的樣子」才能被成書。就如同申請文件要符合主辦方特定格式一樣,作者用盡心力產出的內容也需要花費一些努力,將之轉變為符合可出版的格式。
3. 洞見
這點是最為重要的,篇幅與格式僅僅是為了出版所需的基礎條件,只要花費時間與一般的努力就可以達成,洞見才是一本書的核心。洞見來自於知識的咀嚼, Jon Acuff 反覆咀嚼自己的前一本書,從之延伸淬鍊出《完成》,德國教授 Niklas Luhmann 自己研究出所謂的「卡片盒筆記法」,被 Sonke Ahrens 出版成書後,朱騏加入了自己的想法與使用方式後也出版了一本《知識複利筆記術:卡片盒筆記法的數位應用實戰指南》。但這裡要注意的是,「加入洞見」之中的重點其實在「加入」而非「洞見」,對於現在的市場來說,流通的資訊量已經大到不太可能有人能回頭檢查「你提供的洞見到底有沒有其他人提過」,因此內容僅需要利用「加入洞見」讓這本書與他著名的源頭書籍有明顯不同即可。當然,如果可以提供好的洞見,對於書本身是加分的,也很有可能可以利用好的洞見,讓一本書從原本的「筆記」進化到一本「經典」,但我們在這裡僅僅是討論能夠出版成書的筆記需要哪些條件,所以只需要「加入」洞見就可以了。
什麼可以是書?
現在各種軟體、自動化、AI工具橫行,資訊與知識的產生與傳播已經是越來越容易,書的形式也開始產生改變,也許我們不需要繼續堅持書可以用什麼形式去處理、分享、閱讀、萃取,反而應該更聚焦在書這種東西的根源,也就是其承載的知識與資訊。同樣的知識源頭,可以先被集結成冊或是先被拍成影片,或是先被錄製成 Podcast ,或甚至是線上課程,我期望的書是更廣義的書,如果只把文字排列、可以翻看作為書本的定義,那才是把「書」的市場給畫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