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九月尼泊爾發生暴動時,在台灣主流媒體上消息實在不多,討論度也不高。直到剛剛看完BBC的專題報導再去查才明白事情大概的來龍去脈。

原由是政府在2023年用行政命令強制社群媒體公司設立當地代表與內容審查員,且有疑慮的內容需要在24小時內自主下架,否則當地代表可能有刑責,多家跨國社群媒體不願合作,2025年九月時政府將多家跨國社群媒體封鎖,導致Z世代上街遊行,最後擦槍走火。爆發暴動時,也有多間監獄爆發暴動,有不少受刑人逃走。結算 76 人死亡(包含 22 名示威者、3 名警察與 10 名受刑人)。最後總理 K.P. Sharma Oli 辭職下台,社群媒體禁令解除,軍方介入,等待2026年三月初重新大選。

BBC從去年九月開始比對了幾千份社群上流傳的影片,盡可能抓出開槍的人是誰,以及誰下令開槍,到今年二月底,尼泊爾的大選前才公布影片。

這個事件與先前台灣的數位中介服務法有幾點可以比較的地方,旦細比之後才發現,數位中介服務法其實滿寬鬆的。尼泊爾的版本只有行政命令,缺乏國會授權,社群媒體當地代表會直接面臨刑責風險,爭議發文由行政方直接認定,而當時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則是由法律授權,社群媒體若違規大多只有罰鍰,且爭議發文的認定責任在法院。整體來說還是有很多不同。

—民主很脆弱,「相信制度多過於相信人的自律」也有其前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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